刑事辩护

廖启东的博客
手机:13901516256
邮箱:lqdlvshi@163.com
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昌兴大厦1016室
咨询内容:
张某有一辆摩托车停放在路边,摩托车钥匙也插在车上。李某跟张某说:“我借一下你的摩托车,半个小时后归还。”张某尚未表示同意,李某就骑上张某的摩托车开走了,张某与李某在一起打工,但并不熟悉,请问这算是侵占罪吗,侵占罪一般怎么判?
廖启东律师解答: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关于侵占罪的问题。
一、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构成特征
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2、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二)行为特征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明文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他人保管的财物、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己有,拒不退还的是侵占罪。
可见除了要占有他人财物之外,还必须具备“拒不退还”的行为才构成侵占罪。
(三)侵占罪的认定
在侵占罪的认定上,主要要弄清楚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
1、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只限于公共财产,且不能是不动产而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物,还可以是私人财物,且包括不动产;
2、犯罪主体不同。
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且对其加以侵占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3、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贪污罪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已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
而侵占罪中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并不影响该罪的成立。
二、侵占罪一般怎么判?
处罚措施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罪告诉的才处理。
希望上面的解答对您能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需要咨询的问题,您可以随时电话跟我联系。